2023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3人公告

发布单位: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3-03-01

公告详情
职位列表

摘要

职位数量: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截止日期: --

工作地点:   --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民政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等3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民政厅官网(https://mzt.sc.gov.cn,下同)“招考录用”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 公益 二类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志翔路3号 主要负责培训民政系统中等专业管理干部,开展短期岗位培训等,实施针对孤儿等困境学生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 公益 二类 成都市龙江路26号 承担康复辅具器具研发、技术引领等综合服务以及残障人群康复服务。 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公益 一类 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负责省级民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及证书制作等事务性工作;承担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业务主管单位有关工作人员及社会组织负责人的业务培训。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其他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招聘岗位要求了职业(执业)、职称资格条件的,考试合格但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尚未取得证书的人员不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共8名,其中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3名,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4名,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0∶00至3月14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公招民政厅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民政厅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须在“2023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下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3年上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3年3月15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民政厅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民政厅3月23日17: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儿科医生岗位(岗位编码:01802006)系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在本次公招中,笔试最低开考比例设为2∶1,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达到本公告规定成绩,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的,可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4月4日至4月7日24:00前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综合知识》和《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详见省人社厅、省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试行)》(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科目笔试定于2023年4月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3年4月20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4月21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3年4月24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民政厅于2023年5月6日前分别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page]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3年4月24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送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详见本公告十二条)以便审查。 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民政厅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民政厅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民政厅负责进行,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3年5月6日由民政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民政厅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民政厅负责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民政厅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民政厅官网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在面试成绩栏为“缺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民政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民政厅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民政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民政厅组织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民政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民政厅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招聘单位。 1.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材料。2023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2.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民政厅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民政厅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民政厅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民政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民政厅官网公告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3.民政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及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主要负责解释报名政策、报考条件及面试考务等问题): 028-84423056,84423055(四川省民政厅人事处)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028-8676116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网站技术咨询电话(主要解决报名网站技术问题):028-86740101(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公共科目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8-86759175(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监督电话:028-84423046(中共四川省民政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志翔路3号)江老师 ,18080866515, 344150548@qq.com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成都市龙江路26号),梁老师,13388195417,4622773@qq.com 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谢老师,18308176351,250820457@qq.com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3月1日 原标题:四川省民政厅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61-1F4ACEF542310C9B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

城市招聘
热门职位
推荐企业
最新资讯
公招信息
床位1000张,华西医院又一托管医院开业!解析“十八项核心制度” 这4个常见的诊疗行为缺陷怎么破?医护编制新增6.5万名!官方公布三明医改成绩单:备案编制享同等待遇,薪酬有这些变化中小规模口腔医疗机构过冬指南四部门发布《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监测指标体系(2024版)》(附解读)医患沟通16个技巧,医生也要保护好自己!远大医药:全球创新激素纳米混悬滴眼液GPN00833国内III期临床成功达到临床终点莒县人民医院“乙肝临床治愈门诊”开诊丽格学院第六届激光研习班“聚焦临床应用,直抵技术核心”养老保险缴23年、25年和29年退休金差别有多大?举例告诉你退休金如何计算工龄17年能领多少?多少年可以回本?2024年商贷利率下调了公积金也下调了吗?湖北十堰首套房公积金与商贷利率对比2024~2024年洛阳灵活就业4050补贴最新标准 洛阳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什么2023年青海西宁养老金计发基数 相比去年上涨了多少?退休金计算社保缴纳年限31年要怎么交合算? 2024文山公积金基数是多少(缴存基数上下限+缴存比例) 山西晋中社保退休后每月可领多少钱?山西晋中退休金计算公式2024计算器2024-2025年滁州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最新标准是多少,公司倒闭了,社保该怎么办?2024年张家界灵活就业人员自费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是多少 张家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怎么缴费,能领多少钱?2024年11月工龄17年在云南大理退休260%基数缴纳养老金能领多少?吉林松原社保卡个人缴费标准2024-2025,社保缴费明细哪里查询?一看就懂!工龄22年、23年、28年退休养老金差距究竟有多大?个人社保缴费最低标准,2023-2024宁夏石嘴山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基数及比例个人房贷利率重新定价了!2024黑龙江伊春如何选择重定价周期比较好?2024年养老金计发基数部分地区已公布,河南漯河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多少?2024年湖南怀化退休金计算社保缴纳27年要怎么交合算? 合同到期公司有失业险吗最新发布!国家药监局:「干细胞外泌体」不属于「医疗器械」经济补偿金包括五险一金吗合同到期能领失业金吗
广西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2024年11月紧急招聘16名工作人员(护理、放疗技术人员)公告北京市应急总医院2024年11月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2024年11月招聘劳务外包人员启事四川省达州市民康医院2024年11月公开自主招聘1名编制外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员公告贵州省龙里县人民医院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人员简章吉林大学第一医院高压氧科2024年11月招聘科研人员启事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龙鼎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11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2025年招聘人才公告长江航运总医院(湖北)2025年公开招聘50名合同制护士公告(第一批)西北妇女儿童医院(陕西省妇幼保健院)2025年招聘59名人才公告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5年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传播中心2024年11月招聘1名编制外聘用人员启事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重庆医院2024年招聘应届医药技岗位人员启事安徽省无为市中医医院2024年11月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北京市应急总医院2024年11月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2024年11月公开招聘6名高层次人才启事吉林大学第一医院2024年11月招聘器官捐献协调员助理启事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咸祥分院2024年11月招聘1名编外人员简章湖北省神农架林区人民医院2024年紧急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2024年面向25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安徽省马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浙江省金华市中心医院医疗集团(医学中心)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招聘协议合同工作人员公告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药学部(中药房)2024年11月招聘1名药剂人员启事云南省玉溪市中山医院2024年11月招募28名就业见习岗位人员公告陕西省汉阴县人民医院2024年11月招聘22名工作人员公告中日友好医院(北京)2024年11月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广东省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防城港医院(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度招聘111名工作人员公告
展开
客服
小程序
公众号
工具箱

专业

深耕医疗行业9年

精准

海量医疗行业人才

便捷

求职顾问一对一服务
登录/注册 密码登录
+86
获取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