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职位数量: 25
招聘人数: 30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3-29 18:00
工作地点: 天水
公告详情
为深入推进“人才赋能”工程,持续壮大全市医疗卫生领域人才资源总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天水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天水市卫生系统2025年度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名额
本次引才共设25个岗位,计划引进30人,其中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7人、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7人、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2人、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5人、天水市中医医院2人、天水市妇幼保健院5人、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人。详见《天水市卫生系统2025年度人才引进岗位列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在国(境)内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证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其中,岗位设置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所学专业应与该一级学科或其下设的二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为该一级学科下自设、交叉、特设专业时,须提供所学专业设置备案表或备案材料等。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为录取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人员,按照最高学历学位报名。
(六)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4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七)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岗位列表中对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按岗位列表执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 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在各类考试中有舞弊等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天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天水市属国有企业或市内民营企业(医院)合同期内在聘人员。
5. 通过天水市内人才引进发文聘用后辞职离岗未满二年的,以及参加过天水市2025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已取得拟聘用资格的。
6.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 网上报名:2025年3月24日上午8:30至2025年3月29日下午6:00。网上报名人员在发布的引进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天水市卫生系统2025年度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天水市卫生系统2025年度人才引进信息汇总表》(附件3)、《承诺书》后,将报名表格及报名所需资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岗位列表中提供的相应电子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单位)××(专业)××(岗位代码)”,报名登记表上照片为近期免冠两寸白底彩照,要求五官清晰,电子版照片小于20KB,不得进行PS处理。
2. 现场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可到2025年甘肃省卫生健康人才招聘会现场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核,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3月29日下午2:30至6:00;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就业服务中心。
3. 报名人员须提交资料:
(1)《天水市卫生系统2025年度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天水市卫生系统2025年度人才引进信息汇总表》《承诺书》一式一份;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报名人员还须提供近期免冠两寸白底彩照2张;
(3)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含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 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由市卫生健康委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对有缺少报名所需资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等情形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二)考试考核
1.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量化评分(百分制),并根据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在30人以上的,可增加笔试,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加试为结构化面试。
3. 资格审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不占应聘岗位计划名额限制,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对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在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最新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四)考察
由市卫生健康委和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审核相关证件、人事档案等情况,并提出明确考察意见。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以及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资格复核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聘用人员为应届或未就业毕业生的试用期为一年;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聘用人员在第一个聘期内,不得辞职或调动。凡在各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的应聘人员,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因非客观因素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政策支持
(一)身份及薪酬待遇。提供事业编制,享受天水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博士研究生直接入选市级领军人才,享受相应津贴待遇。对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培养计划,进行跟踪培养。
(二)住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2017年9月20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明确的42所为准)的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10万元住房补贴,各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给予配套补贴。
(三)其他政策支持。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推荐申报各级人才项目和培养计划。对符合“陇原人才服务卡”申办条件的,持卡后,按政策享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相关待遇和服务;符合人才周转公寓申请条件的,可按政策配住。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考试考核、资格复审和体检等。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审核贯穿引才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拟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引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本次人才引进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天水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赵 花 13993872127
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李文婷 19993880186
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雷艳芳 15293857960
天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王晓洁 13689381206
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周 彦 13659389588
天水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 刘 耿 15293568830
天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 马鸣堃 18993878269
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张 莉 13993825652
监督电话:
天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938-8211383
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3日
附件【附件4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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